甘肃省文旅厅:营业性演出场所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30%

2020-05-13 12:56:13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

    5月11日,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组织召开推进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开放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总体部署有序进行;各地文旅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文旅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营业性演出场所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30%,观众间隔就坐,演职人员要保持一定距离;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所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50%,娱乐场所每个房间不超过核载量50%;对使用过的上网设备和娱乐设施落实“一客一消毒”“使用一次消杀一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要严格落实实名制购票,错时、错峰分流人员,从严审核、控制开放,观众入场进行测温和实名登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要督促文旅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查违法违规和疫情防控措施变形走样等行为,确保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甘肃省文旅厅副厅长田学功,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艺术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甘肃省文旅厅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苏怀志】

景点
线路
酒店
联系